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中国重点城镇建设投资指导工作委员会 (以下简称“委员会”)认定批准的各类“中国城乡建设示范基地”(以下简称“基地”)。
第三条 “基地”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民企,并有地区特色,有较大市场占有率,有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可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单位或实体。。{更多}...
专家:根据参加城市的发展情况和城市要求安排专家或部委领导
参加单位:
(每一个城市算一个单位):每期8—10个 单位,每期3—5个专家每期访谈时间:4个小时。 具体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调整